x

公司新闻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25-85581709

手机:13809042500

服务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科进公众号

行业新闻

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隐形眼镜商家需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70    发布时间:2015/12/31 10:48:07

  一片小小的美瞳,戴上可以让眼睛变得大亮,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然而,良莠不齐的美瞳产品,加上使用不当等,会对眼睛造成极大危害。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今年全市开展的家用特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包括美瞳在内的隐形眼镜销售相关单位330家次,共罚没款14万余元。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美瞳虽美,并非人人都能戴。

  美瞳指的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直接接触角膜,长期佩戴不合格产品或者佩戴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角膜感染或角膜炎,严重者会导致失明。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调研员丁宁宁介绍说,2012年起,美瞳被国家划在风险级别最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相关规定,商家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能销售相关产品,且产品外包装上要有完整的使用说明、医疗器械注册证标志和相应的规格型号。

  然而,一些商家瞅准美瞳市场需求大的商机,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反复出现。昨天,记者来到新街口莱迪购物广场探访,4家正在销售美瞳的商家,只有一家店铺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蒋绍柏提醒,美瞳虽美,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戴。比如,眼睛有炎症或感染、慢性过敏性眼病、干眼症,过敏体质、急慢性鼻窦炎,孕妇等人群都不宜佩戴美瞳。因此,南京科进提醒市民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购买美瞳,由专业验配人员进行评估、验配,并指导正确使用。

 

 

 

 

 

 

 

 

相关标签:韩国骨密度仪

上一篇:医器3Q如何操作 一“幕”了然

下一篇:福利来了:医疗器械行业全面覆盖

标签导航:骨密度仪儿童骨密度仪骨密度测定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超声骨密度检查仪器动脉硬化检测仪人体成分分析仪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