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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6全国两会】重建“两个新秩序” 根除“以药养医”顽疾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66 发布时间:2016/3/11 10:47:41 全国人大代表郭玉芬来自甘肃卫生系统,多年来亲历医改和经验总结。她认为:“目前医改应从重建‘两个新秩序’做起,逐步建立起患者就医新秩序和医生行医新秩序,而目前两者均是医改最难啃的骨头。”为此,包括郭玉芬代表在内的甘肃团多名代表共同向大会提交了《重建行医新秩序,实施基本药物、报销类药品集中采购结算制度改革,彻底消除“以药养医”的建议》。
郭玉芬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近年来药品集中采购取得的成绩,我们提出应在继承和发展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实施由‘医保部门进行统一的集中药款结算’改革,通过剥离医院‘药款支付’环节的改革,切断医院和大夫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纠正被扭曲的利益驱动医疗行为,撬动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重建规范合理高效的医疗新秩序。”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郭玉芬代表提出,建议政府出台“医保基金参与药款结算支付管理”政策。此项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基础上,确定由医保基金参与药款结算支付管理,确定医保管理部门作为药品集中采购的重要监管部门。通过完善“药款支付”环节改革,做好药品支付标准管理和出口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从“入口”和“出口”两个环节,完成对“以药养医”这一顽疾的切除和矫正。
其次是建议实现以医保筹资结算单元为主体进行药款支付。可依托现有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或在医保管理部门设置药品采购支付结算管理机构,实行非盈利性独立经营,承担药款的统一支付、结算和评估,实现同医疗机构、药企和医保部门间的有效链接。同以上改革同步的,要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监测评估。医疗机构在现有药学服务的基础上,增设诊疗规范评价委员会和合理用药评价专员,对本院的合理用药和诊疗行为进行评估。卫生主管部门、医保管理部门、药品集中采购机构也要增加相应的工作职能,加强对结果-效益(效用)的评价。也可购买服务或委托医学会、药学会或临时组建的专业委员会,对合理用药和临床路径治疗规范进行监测评估,对医疗机构和医师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进行监测评价。将规范诊疗和合理用药同医保支付基金相挂钩。对情节严重的个人,同本人的职称职务晋升相挂钩。通过对结果的科学监测评价,确保制度合理运行。同时也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