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25-85581709
手机:13809042500
扫描二维码
关注科进公众号
特医食品失去药品身份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77 发布时间:2016/8/22 13:47:08 8月16日-18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中国欧盟商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协办的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宣贯大会在京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往通过药品途径注册的特医食品需要重新注册,并因此失去药品和医保身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会上介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专门针对重症营养不良和慢性病患者生产的,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先前的临床应用实践已表明,其能有效满足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需求,降低疾病状态人群的机体组织负担、加快疾病状态人群的身体康复。同时,对减轻消费者医疗负担,减少国家医药卫生支出等具有积极作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律地位,将其与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实施严格监管。注册时,企业应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同时,特医食品广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相关标签:tcd经颅多普勒